那一年,村民按下红手印,
改变乡村的命运;
如今,他们再次伸出手指,
鲜红的手印,颗颗都是他的碑文。
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沈浩同志为榜样,加强党性锻炼,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党性原则、群众观念和优良作风转化为密切联系群众的实际行动,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带头作用。
——习近平
沈浩(1964—2009)
安徽萧县人。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在省财政厅参加工作。2004年2月作为全省第二批选派到农村任职干部来到凤阳县小岗村,任小溪河镇党委副书记,小岗村党委第一书记、村委会主任等职务。2009年11月6日因劳成疾牺牲在工作第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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