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县在专题教育中,通过开展“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专项整治,进一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严明组织纪律,严格选人用人监督,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为泸水经济社会率先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保证。
严把廉政关。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干部,把握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等关键环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认真调查核实人选对象有关问题的反映,查阅、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深入考察了解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和机制。
严把问题排查关。根据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整治内容,对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专项整治要求,对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所收集的意见,全面梳理全县在执行党的组织人事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关于“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违规任用干部”、“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三超两乱”、“干部档案造假”、“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裸官”、“带病提拔”、“拉票贿选”、“跑风漏气、封官许愿”等十项问题集中清理整治工作。
严把追究问责关。凡出现“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等问题,都要对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存在隐情不报、违反程序等失职渎职行为的,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一查到底、问责到人。若一个地方、单位连续发现或大面积发现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查处不力的,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的责任,严肃追究组织、人事部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据了解,截至目前,已完成174名科级干部人事档案初审工作,通过清理排查,尚未发现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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