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的张茹(资料照片)
当一个人得知自己身患绝症,会怎样对待有限的生命?
她的选择,是一如既往的坚守,坚守岗位,坚守责任,坚守信仰。她是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张茹,一名普普通通的统计员,一名站在幕后的检察官。
坚守责任:17年“零差错”
1996年,32岁的张茹背着简单的行囊,抱着5岁的女儿从陕西某军事基地转业到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成为一名统计员。
神气的制服,漂亮的大檐帽,同样是检察官,统计员工作背后的艰辛外人却难以知晓。按照规定,洛阳市检察院下辖的九县七区16个基层院,再加上市院,每月共有17个单位的统计报表、15种案卡、近千个数据量,必须在3天内汇总、核查,并将结果上报到省院,其中最难的是对每个项目的核查纠错。“枯燥”是这项工作的代名词。
由于情况复杂,各单位报来的信息准确率经常难以保证,而统计员要做的就是从数据的准确性、逻辑性、关联性出发,将其准确率审核到100%。特别是新时期各种经济交往增多,案卡中显示的不常见案例日渐增多,需要统计员查阅卷宗,弄清案情,看这个罪名准不准确等。有时一个问题就占去大半天时间。一次,有个基层院送来的统计表中,出现一例“单位行贿罪”,面对这个不常见的罪名,张茹先向本单位几位资深检察官请教,仍不放心,又跑到法院咨询,一项一项对照事实后才最终确认。
如此烦琐的统计工作,张茹一干就是17年。
凭着这份认真,17年里,张茹手下审核汇总上报的20万余项统计数据、5000余份统计报表,无一差错,洛阳市人民检察院统计工作一直走在河南省前列,该检察院也连续13年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单位。
“保持17年‘零差错’,在洛阳检察系统历史上绝无仅有,全省也是屈指可数。”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新年感慨地说,“这是一名检察干部、一名共产党员对责任的坚守!”而张茹却说:“一个人一辈子做好一件事,就足够了。干不好工作,就对不起共产党员这个光荣称号。”
坚守淡泊:无论在什么岗位上都是干工作
“有学历,有能力,肯吃苦,人缘好。”这是洛阳市检察院同事们对张茹的共识。
许多跟她同年进院的同志都已是中层正职,有的已担任检察长好几年,有些比她晚到办公室工作的同志也都已走上领导岗位,而她却一直默默无闻,直到2011年,她还是一名普通的统计员。
2011年4月,洛阳市检察院举行科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同事们多次催促张茹报名,可她总一笑而过。眼看报名时间将过,同事们便“自作主张”替她报了名,结果张茹高票当选为办公室副主任。
同年10月,洛阳市检察院举行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同事们知道这次她肯定也不会参加,就又给她报了名。最后结果是,不论院党组还是干警的打分,她皆名列第一。
洛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金鹏华说:“能在这两项得分中都名列第一,张茹是第一人。”
“被迫”上任后,张茹更忙了,除之前的统计员工作依然担当外,办公室档案工作、会务工作也由她负责。
翻开张茹的工作笔记,密密麻麻记录着她工作的繁重:2011年9月全国检察统计培训班,10月承办全国检察文化座谈会,10月下旬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培训班……每一个会议,从接站、报到、房间、会议材料,一大堆具体事务,她都逐项到现场安排,衔接好每个环节,以至于检察院形成习惯,所有会务大家都会问,张姐来了没有,似乎没有张茹到场,谁都不会放心。
“张茹太累了!原本想她当了‘官’就可以轻松些,没想到更忙了。”当时帮张茹报名竞选办公室副主任的同事,现在“后悔”了。
张茹常说:“无论在什么岗位上都是干工作,工作干好了,自己才问心无愧。党员任何时候都要服从组织安排,对我来说,不想那么多,单位需要我干,我就干,任何岗位都能干出一番事业。”
坚守信仰:党员就该多奉献
2012年初,48岁的张茹时不时感到恶心、头疼,但她没放在心上,因为十几年来经常加班,她自认为没休息好。她说:“当时就想着扛扛就过去了!”
“结果出来后,医生说张茹脑中有12个瘤,最多还能活三个月,当时我都懵了。”张茹的丈夫周斌说,“女儿晓曼当场就大哭起来。”
在单位领导的一再催促下,2012年9月26日,张茹来到北京空军总医院住院治疗,但躺在病床上仍然心系工作,打长途电话回洛阳,“遥控”办公室其他同事,完成了当月统计工作。
从北京住院回来,张茹给同事们写了一封长达4页的感谢信,信中说,自己在洛阳的亲戚少,但是全院的同事都是她的亲人,是同事们给了她战胜病魔的勇气,数次把她从死神的手中拉回。
为了使接替自己统计工作的同事王豪尽快适应岗位,带着病痛的折磨,她依然坚持上班,手把手当起了老师。
“由于化疗,那个时期张姐头发全部掉光,脸上有药物引起的红斑,她戴着帽子,就这样教给我许多书本上没有的东西。她不知道,我最大的收获,是她用行动教给我终生受用的一种精神!”王豪回忆道。
17年间,张茹荣立“个人二等功”两次、“个人三等功”3次,8次当选“洛阳市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荣获河南省“中原卫士”称号,被评为“河南省十优检察官”。日前,张茹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一等功,这是河南省检察机关办公室系统个人一等功的唯一获得者。
“张茹用17年的实际行动,践行入党时的誓言,她是我们身边最常见的人,却是我们非同寻常的榜样。”检察院领导指定专人搜集张茹的成长经过和事迹,召开座谈会总结张茹的精神内涵。2014年,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陈雪枫对张茹的事迹作出批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在全系统开展了向张茹同志学习的活动。这一年,洛阳检察工作在全省前移10个位次,历史上第一次跨入了先进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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