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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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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灯者,

光亮源自内心深处。

笃信公平正义,

才会用生命点亮法治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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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习近平

邹碧华19672014

江西奉新人。1999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7月参加工作,先后担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研究室主任助理、副主任,民一庭副庭长,民二庭庭长。20087月,任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院长。201211月,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141210,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

【延伸阅读】

《优秀领导干部先进事迹选编》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4日 14:50 来源:  编辑:杨安琪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