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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先锋】陈新宁:用生命抒写忠诚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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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仅40岁,溘然长逝,离开了他所挚爱的纪检监察事业;留下的,是一名纪检干部大写的“忠诚、干净、担当”。

  他,就是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纪委纪检监察室主任陈新宁。从事纪检监察工作13年来,他刚正不阿,敬业爱民,连续8年受到县委、县政府嘉奖。

  恫吓吓不倒,说情说不通

  陈新宁长期从事案件审理和案件查办工作,牵头或参与调查各类案件90余件,其中重要案件48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

  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反腐败斗争的最前沿,时常要面对各种恐吓威胁甚至生死考验。

  “在一个县里,低头不见抬头见,还想在金乡好过不?”这是2007年陈新宁收到的一则恫吓短信。短信来自金乡县土产公司原经理申某某的朋友。申某某曾是山东省散打亚军,有着极其复杂的社会关系,此次因贪污、挪用公款被纪委调查。

  面对威胁,陈新宁义正词严地回复:“法律会让申某某对自己做的事负责,也会给群众一个明白。你们如果犯了法,也同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很快,申某某贪污36万元、挪用公款40万元的犯罪事实被查清,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2008年,金乡县纪委对超限超载进行专项治理,陈新宁与同事在治超检测站连续蹲守七天七夜,终于查出内幕:检测站对部分超载车辆集中发放月票,本月内不再处罚。但调查取证却遇到了巨大的阻力:涉案车主、驾驶员害怕打击报复不愿意作证。陈新宁和同事一次、两次、三次,跑断了腿、磨破了嘴,终于感动了车主,他们愿意配合纪委取证。根据车主的证词,陈新宁他们又历时10余天,行程2000余公里,到河南、枣庄、济宁、嘉祥等地,走访30多人,掌握了第一手资料,迫使涉案的时任县公路局路政大队大队长王某某交代了违纪违法事实。

  2009年5月,陈新宁被抽调至专案组,查办金乡县交通局围标串标、收受贿赂、虚增公路面积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窝案。办案期间,个别领导给陈新宁打招呼,说时任交通局局长李某某平时表现不错,给全县发展做出不少贡献,能抬抬手就抬抬手吧。陈新宁说:“我也知道他工作能力强,做出过贡献,但这不能成为腐败的理由!”他和专案组一追到底,查清李某某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现金、购物卡等共计108万余元。李某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其他6名涉案人员均被判刑,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00多万元。

  不为诱惑所动,不为人情所困

  “纪检监察工作有着自身的特殊性,要真正拿得起、干得好,既要吃苦耐劳、勇于战胜各种困难,还要甘于清贫,顶住诱惑。干干净净做人,才能堂堂正正做事。”陈新宁在笔记中这样写道。

  2010年,时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兼县文联书记刘某某因受贿问题被县纪委查处。陈新宁主动要求回避,认为刘某某是自己的老领导,不宜参与调查。查案过程中,陈新宁一次也没有请求其他办案人员对老领导照顾。后来,刘某某被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2011年6月,金乡街道三联村党支部书记姬某某被立案查处,陈新宁担任案件主办人。姬某某的女婿和陈新宁相熟,请他“关照”,临走时偷偷把5000元钱塞到陈新宁的被子下面。陈新宁如数退回。最终,他和大家一起查清姬某某的犯罪事实,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姬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2011年6月,陈新宁担任县纪委驻司马镇唐庄村第一书记。进村之后,他修路、改电、排水,跑前跑后,群众十分感动。2012年春节前夕,村委会主任程伟渊及几个村民代表凑钱买了礼品,准备到陈新宁家拜访。赶到他家楼下,眼见家里亮着灯,给他打电话,陈新宁却说不在家,让大伙早点回去。不一会儿,楼上的灯也熄灭了,大家只好回去。

  礼品没有送出去,大家便合计着为他做面锦旗。没想到陈新宁仍然不收。如今,这面绣着“帮扶修出致富路,纪委架起联心桥”的锦旗,还静静挂在村委会办公室里,成了乡亲们对他永远的记忆。

  就是倒,也要倒在工作岗位上

  从2010年起,同事们注意到陈新宁经常“啪啪”敲头,有时候把头浸在凉水里。领导和同事多次提醒他到医院检查,陈新宁总是回答:“没事,只是没睡好,休息一会就好了”。

  2012年7月,连续一个星期办案后,他开始头痛得整夜睡不着觉。他还宽慰妻子:“这段时间休息少,用脑过度,过几天就好了。”就这样,病情一拖再拖,头疼持续了3年。直到2013年才被确诊患了脑胶质瘤。2013年3月,陈新宁做了开颅手术。

  出院后,陈新宁感觉身体有所好转,就经常到办案地点,给大家出谋划策。同事们怕他身体吃不消,都劝他回家休息,他总是一摆手说:“嗨,没事!”

  2013年11月,网上相继出现实名举报鸡黍镇任楼村支部书记周某某违纪违法的帖子。陈新宁虽在家中康复,还是第一时间给同事打电话询问情况,了解事件进展。县纪委成立调查组后,陈新宁又到办案点与大家共同讨论案件,商量方案。

  妻子李欣花回忆说:“一个周六的下午,新宁让我带他去班上看看。在他曾经工作的地方,他的眼神里满是不舍,在办公室转了很久,看看这儿摸摸那儿,他是多么想回到这里继续工作呀。”

  2014年春节过后,他的病情突然恶化,再次入院。2014年5月9日,年仅40岁的陈新宁永远离开了他热爱的纪检监察战线。亲友、同事、乡亲们,为失去这样一位对党忠诚、干净做事、勇于担当的纪检战线尖兵而痛惜。

  (此文原标题为“用生命抒写忠诚与担当——追记山东省金乡县纪检干部陈新宁”)

  延伸阅读:

  陈新宁:用热血抒写忠诚

  陈新宁:“干干净净做人 才能堂堂正正做事”

  陈新宁:将执纪办案使命融进血液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7日 14:13 来源:新华网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