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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芦山县“拉网式”排查解决灾后重建“不严不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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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扎根灾后重建,做到与灾后重建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的目的,芦山县建立了“拉网式”排查解决灾后重建“不严不实”问题。

  组织由县委主要领导挂帅,县发经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等20多个参与,抽调16人组成4个灾后重建项目“不严不实”问题“排查组”,建立每月对照县委《关于灾后重建项目分工及进度计划表》和灾后重建干部“不严不实”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的制度。6月份共排查出灾后重建“不严不实”具体问题18类20个突出问题。

  县委根据排查的具体问题,召开会议逐步分析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根据分管或联系部门负责的工作中排查出的问题“倒推”县级领导干部是否存在“不严不实”主观作风问题,共查实有16名县级领导存在的“深入基层调研不够”、“不够担当、怕得罪人”、“监督指导方式不够科学全面”等突出问题23个。

  根据工作性质,由县委主要领导采用个别或集体温馨谈话的方式,指出每位县级领导干部存在的“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32条,包括通过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到分管、联系部门结合具体问题上党课,从“三严三实”的角度,从上到下从根子上解决各级领导干部及干部职工“不严不实”的问题,按照“依法依规,从严治党”,在提高执行力的基础上,共同研讨解决整治具体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由里及表对排查出的灾后重建突出问题进行整改,并举一反三,全面扎实推进灾后重建工作。如,针对某聚居点基层设施项目施工方存在未按图纸施工、偷工减料等问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监理方管理人员均不场导致工期缓慢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5日内完成了整改,撤换了该聚居点项目的生产经理,并对现场管理人员处罚款3000元,对片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各处款5000元。通过对所查问题进行整改和通报,促进工作的开展,达到“三严三实”推进灾后重建各项工作任务的目的。

  截至6月25日,芦山县373个项目估算总投资人123.99亿元,完工率和投资率分别为78.3%和83.9%。(骆志勇)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8日 17:20 来源:四川省芦山县委党研室 编辑:石光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