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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个人干净这条底线

辽宁省委常委、组织部长 辛桂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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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这是领导干部修身律己、用权做事的核心素养,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聚焦点。其中,“个人干净”是领导干部保持清正廉洁必须守好的基本底线。在长期执政的环境中,领导干部缺少了生与死、血与火的考验与锤炼,增加了安逸温润条件下各种“病原体”感染的危险,稍不注意,很容易染上“病菌”,甚至发生“癌变”。因此,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注意“体检消毒”,不断增强思想上的免疫力,把“个人干净”作为修身做人的行为准则和为官用权的警世箴言。

  思想支配行为。领导干部保持个人干净,必须增强思想免疫力,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推进“补钙铸魂”常态化,在“求真”上下功夫。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保持“革命理想高于天”的崇高精神境界,是领导干部最好的“防腐剂”。这个道理多数人都明白,问题在于没有真正落实。有的口号喊得“震天响”,却没有实际行动;有的“不会补”,不知“补什么”和“怎样补”;有的表面上重视,实际上不以为然。“补钙铸魂”,必须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切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打牢“个人干净”的思想理论根基。

  推进“固本培元”常态化,在“求实”上下功夫。“固本”,就是不忘本,始终清醒自己来自人民;“培元”,就是培党性之元,严守党性宗旨这个“生命之根”。要在锤炼党性上“求实”,在严格的党内生活中锻炼党性、磨炼心性,始终保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内驱力”。要在走好群众路线上“求实”,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心思用在为民谋福祉上,把感情倾注在人民群众身上,把自己置身于人民群众之中。

  推进道德建设常态化,在“养德”上下功夫。道德具有重要的自我约束作用,是保持“个人干净”的“净化剂”。领导干部要善养社会公德,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崇高品格。要善养职业道德,切实履行好对党、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的责任,始终保持党员干部的职业操守。要善养家庭美德,提倡勤俭、朴实、和睦的家风,反对奢靡、浮华、铺张的生活方式,始终保持清静淡雅的生活习惯和良好风尚。

  始终怀有对岗位责任、党纪国法、手中权力的敬畏感,是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的前提,也是保持个人干净的重要保障。

  始终保持对岗位责任的敬畏。领导干部对自己的工作岗位,要始终怀有崇敬感、神圣感、责任感。应当珍惜每一个岗位的机会,夙兴夜寐、尽心竭力,多为党和人民做事情,尽最大努力不留遗憾、不留“污点”。特别是不能把工作岗位和分管部门当成私人领地,把手中的权力变成寻租的“工具”。

  始终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要保证个人干净,就要守住党纪这条“红线”,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就要念好组织管理监督这个“紧箍咒”,时时提醒自己;就要守住法律这条“底线”,筑牢廉洁从政的法治屏障,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履行职责,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始终保持对手中权力的敬畏。权力观扭曲是领导干部发生“癌变”的最大“病原体”。要敬重权力,认清权力的性质,坚持权为民赋、权为民用的正确权力观,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滥用。要畏惧权力,明白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对了利党利国利民利己,用不好就会误党误国误民误己。要严格依法依规用权,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领导干部感染“病菌”的几率增大。保持个人干净,必须保证“工作圈”、“朋友圈”、“家族圈”的生态良好。

  净化“工作圈”,构建同志间纯洁的工作友谊关系。领导干部的工作圈,是在工作中形成的上下级之间、同志之间的关系。但是,由于受不良政治生态的影响,有的人把工作关系变成了“山头关系”、“依附关系”、“利益均沾关系”,甚至变成“主仆关系”。有的人为了攀上“山头”、搭上“电梯”,大肆行贿受贿,令人触目惊心。要把构建纯洁的同志关系,作为党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提倡同志间互相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形成纯洁的工作友谊关系。

  净化“朋友圈”,构建真诚和谐健康的社会友谊关系。领导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也需要正常的社会交往。但是,千万不能“傍大款”、“傍老板”,企图从这些人身上谋取好处。作为领导干部,决不能在别人围猎中掉进“圈套”,在各种诱惑面前,要保持淡定,不为所动。

  净化“家族圈”,构建俭朴和睦向善的家族亲情关系。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好的家风,净化家庭“生态环境”,时常提醒,严加管束,切实管好自己的亲属,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在他们身上打开缺口。

  养成在监督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的习惯,心中高悬党纪国法的明镜,手中紧握党纪国法的戒尺,是保持个人干净的法纪屏障。

  养成接受组织监督的习惯。严守组织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该请示的要请示,该报告的要报告。要使自己置身于严格的党内生活中,开展积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经常打扫思想政治上的“灰尘”,在组织管理下保持“干净”。

  养成接受群众监督的习惯。领导干部不要怕群众监督,怕群众监督本身就可能存在“不干净”的问题。“阳光”是最好的“防腐措施”。作决策要请群众参与,决策执行要请群众监督,工作结果要接受群众评估,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养成接受舆论监督的习惯。在信息技术和新媒体迅猛发展的今天,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日益透明化。这为领导干部做到个人干净提供了有利的“技术条件”。领导干部要主动适应这种新环境,善于在媒体和舆论的监督下行事,增强“透明度”,提升“洁净度”。

  个人干净是一种境界、一种智慧、一种操守、一种纪律。领导干部要主动适应和引领这个新常态,自觉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经受洗礼,坚守个人干净这一立身之本,追求为官从政做人的最高境界。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30日 10:41 来源:求是 编辑:李佳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