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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清原县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稳步推进村级组织阵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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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初以来,辽宁省清原县委将村级组织阵地建设作为践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重头戏”,通过延伸乡镇级党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把村级组织阵地建设作为乡镇党委书记的首要责任,各乡镇党委本着“因地制宜,一村一策”的原则,在村部调研遴选、施工建设上,加大政策协调、技术监督力度,有效保障了农村组织阵地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统一部署,在村组织阵地建设部署上确定责任分工。清原县委高度重视,召开了常委会专题讨论村级阵地建设议题,制定了《实施意见》,确立了建设目标和措施,落实了相关人员和部门的工作职责。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各乡镇、相关县直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同时,采取组工干部+技术干部搭班工作的方式,组建4个督建小组,由组工干部负责政策协调、技术干部负责规划建设。形成了“县领导长期抓、帮扶部门协助抓、乡镇党委书记亲自抓、督建小组具体抓、村党支部书记直接抓”的责任工作格局。

  二、认真调研,在村组织阵地建设遴选上划分等级。按照市委“先建设一批、先利用一批”的要求,县委安排专人在去年新改扩建96个村级活动场所的基础上,对其余92个村的活动场所现状逐一摸底调查,摸清全县村级活动场所的建设年份、建筑结构、建筑面积和管理使用等基本情况,并建立了详细台账。经过细致调研和可行性讨论,确定了党建先进村、党建中等村、党建弱化村等60个村的建设任务。

  三、因村施策,在村组织阵地施工建设上分类指导。施工建设过程中,县委把为每个村建设100-150平方米多功能活动大厅、建设1000平方米文化广场作为本次活动场所建设的重点。各督建小组分片包管,对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党建先进村,已经过改造能满足需要的坚决不搞重复建设,新扩建的村部,在简洁大方、功能完善的基础上,绝不搞贪大求洋;对经济条件相对贫困的党建中等村和16个党建弱化村,给予政策倾斜,并要求发改、财政、地税、建设规划、国土等部门,尽可能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给予支持。

  四、严格监管,在村组织阵地建设上确保质量。按照县委确定的责任分工,各督建小组以乡镇为建设主体,实行动态化管理,做到一天一统计,一周一调度,一月一巡查,严格把好村部建设设计、招标、施工、验收“四个关口”,一是结合建制村实际情况,委托专业建筑设计单位,合理确定建设标准;二是认真履行招投标程序,严格落实法人负责制、合同制、监理制,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建设;三是定期组织纪委、发改、财政、建设规划、审计等部门联合督导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四是项目完成后,由纪委、审计等部门牵头,各级责任单位层层把关,层层验收,确保验收质量。努力把村组织阵地建设打造成为群众认可的“优质工程”。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1日 09:14 来源:辽宁省清原县委组织部 编辑:杨安琪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