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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税局以制度建设“四部曲”践行“三严三实”促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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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国税局注重制度建设,出实招、崇实干、求实效,以“管理规范年”为抓手,在制度谋划、制定、监督、问责等环节上下功夫,提升制度建设质量,增强制度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同时,强化刚性约束,防止“破窗效应”,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以制度建设践行“三严三实”,促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注重问题导向,制度谋划“有的放矢”。各级领导干部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加强制度建设的出发点、着力点和落脚点。坚持广开言路,通过多种方式征求意见,查找问题、剖析根源,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分解,建立问题清单,加强谋划,逐条落实,为制度建立提供基础依据,将普遍性、全局性问题进行汇总分析,研究形成相关制度。各级党组成员密集深入三级基层联系点,在指导各单位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同时,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自专题教育开展以来,省、市两级党组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共计72次;省局机关各处室定期向全系统发放征求意见函,为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摆问题做足准备;各地召开机关干部、基层党员群众、纳税人代表、离退休老干部等各层面座谈会共计34次,共征求到制度建设、机关服务、基层建设等7个方面104个意见建议。

  坚持上下联动,制度建立规范有序。在以上带下、上行下效的同时,坚持以下促上协同作战,统筹解决“表现在下面、根子在上面”的突出问题,从根子上勘误扶正、治病去根,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形成上下协同抓整改的工作格局。省局、市局分别对2014年新建、修订、废止的33项和1636项制度进行重新梳理,针对薄弱环节,查找填补存在的制度漏洞。进一步织密扎紧辽宁国税管理制度之笼,加强顶层设计,把规矩立起来,把管理严起来,推动税收内外部管理“提档升级”。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各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共计1761项。实行严格的评估论证和审核审定机制,由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制度建设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和评估,加强跟踪问效,提升各项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针对性及可操作性。抓好制度配套衔接,制定并下发《辽宁省国税局领导点评党建工作指导意见》、《辽宁省国税局关于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辽宁省国税局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指导意见》等制度性文件,在制度层面为全省国税系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提供保障。

  坚持监督问效,制度执行“掷地有声”。各级党组负起监督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率先垂范,增强表率意识,把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牢牢扛在肩上,带头遵守制度,营造制度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带动各级干部自觉形成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良好风气。坚持落实“一把手”约谈机制,定期召集各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对制度执行不好的单位定期通报,截至目前,省、市局已组织下级党组“一把手”开展约谈14次。各级纪检监察、党委和人事部门主动靠前,增强监督意识,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和干部述职述廉的内容,全覆盖监督制度执行情况,防治监督乏力,消除监督盲区,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将制度执行情况及成效纳入绩效管理进行考核,运用“三单”系统进行跟踪反馈,加强督察督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制度执行到位。继续发挥企业财务人员、人大、政协和新闻媒体等“民间考官”的外部监督作用,提高预防主动性,努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加强肃风执纪,制度问责“明察秋毫”。各级党组切实把制度执行的监督问责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强化责任追究,对发现的问题,做到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问责问到底,从而推动有关制度延伸到基层,在“末梢神经”落地生根。将制度执行和责任落实纳入《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具体措施(试行)》和《中共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党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具体措施(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中,以问责执纪的约束力和强制力焕发制度的生命力和执行力。建立健全执行制度倒逼问责制,对因违反各项制度造成工作严重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格问责,对在实施倒逼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构成违纪的,给予党政纪处分,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2015年上半年,开展明察暗访共计323次,查处违规违纪行为7起,政纪处分11人。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1日 15:08 来源:辽宁省国税局 编辑:李佳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