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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八十九团:建立发展党员工作督办机制做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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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十九团党委建立了发展党员工作督办四项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逐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做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一、建立发展党员工作台账制度。基层党组织要逐级建立发展党员工作台账。团党委台账的主要内容包括师市党委组织部下达调控计划数量及结构要求、具体落实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间;个基层党支部台账主要内容包括发展对象基本情况、培养联系人、所在党支部研究通过时间、团党委审批时间、报备组织部门时间。实行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半年上报制度,各基层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每半年向团党委政工办专题书面汇报一次,团党委对发展党员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向师市党委组织部组织科报备。

  二、建立发展党员定期分析制度。团党委按照每半年及年终对全团发展党员情况定期分析,采取组织自查、专题督查等方式准确掌握全团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并抓好跟踪监督,确保全年发展党员计划完成。定期分析重点做到“六看”:一看发展党员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二看发展党员是否突出重点;三看发展党员结构是否合理;四看发展党员标准是否严格;五看发展党员程序是否规范;六看发展党员档案是否齐全。各基层党支部要按照团党委的安排部署,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三、落实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纪律,按照“谁介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入党介绍人、联系人和考察人没有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发展对象真实情况或党支部向党委推荐不慎重,造成发展党员质量有问题的,追究入党介绍人、联系人、考察人或党支部书记责任;对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不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的,追究党支部书记责任。对不认真对待公示中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发展党员把关不严、随意审批,致使基层单位发展党员出现问题的,师党委追究团党委书记的责任。责任追究由上级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负责,采取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和调离岗位等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违反党纪的,由纪律检查机关给予党纪处分。对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各项规定发展的党员,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四、建立发展党员情况通报制度。师市党委组织部每年对全师发展党员工作开展督查或抽查,每年对全师发展党员工作情况通报一次。对没有按照师市下达指导计划发展党员、问题较轻的,师市党委组织部采取电话或书面通知限期改正,对严重偏离师市发展党员指导计划、问题较为严重的,师市党委组织部直接向各单位发督办函,要求限期拿出解决方案;对经电话或书面通知、督办问题仍未得到解决的,在全师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单位年度党建工作评选先进资格,政工部门负责同志年内不得评优。各基层党支部要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肃组织纪律,认真做好基础工作,建立发展党员工作台账,严格规范管理。团党委对各基层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检查考核,对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违反组织纪律原则的,坚决问责。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9日 18:12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十九团广电中心 编辑:杨安琪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