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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八师一四一团践行“三严三实”强化基层党建经费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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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新疆兵团八师一四一团党委以践行“三严三实”活动为抓手,提出了“四个规范”,进一步强化基层党建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并制定下发了《一四一团党建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确保团场100万元的党建经费专款专用、发挥实效。

  一是规范党建经费使用标准。该团设立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团政工办统一管理,具体使用标准按照师市规定的核算标准拨付,对没有成立支部委员会的党组织暂不核算此经费。

  二是规范党建经费核算拨付程序。各基层党支部要建立党建经费使用专项备查登记本,指定专人负责。使用额度在1000 元(含1000元)以下的由基层党组织书记、政工办审核签批;使用额度在1000元以上至2000元(含2000元)以内的由基层党组织召开支委会讨论通过,经分管党建的团领导审核签批方可支出;2000元以上的由基层党组织召开支委会讨论通过,经团党委书记审核签批方可支出。具体由基层党组织按照《一四一团基层党建经费支出审批单》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

  三是规范党建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对基层党建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在使用范围上划定界限,明确要求基层党建经费不得与办公经费、基础建设等资金混用,更不能用于餐饮、购买礼物等费用支出,切实做到专人负责、严格审批,防止混用、乱用。

  四是规范党建经费监督公示机制。将党建经费的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定期向党员公布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确保公开透明、阳光使用。每年12月,由团政工办、财务局和纪委监察局对基层党建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对挤占、挪用、截留党建工作经费等违规使用党建经费的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0日 18:30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一四一团 编辑:石光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