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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为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开“药方”

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 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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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区市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座谈会之后,青海省立即行动,抓紧落实,对照查找落实《条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新措施、开出新“药方”。

  采取“六步工作法”,推进动议程序科学规范。广泛收集信息。通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察、无主题谈心谈话、群众评议等方式,收集领导班子配备、领导干部一贯表现、群众评价意见等信息,为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础。综合分析研判。把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梳理归类、多向比较,着重对领导班子整体运行、功能结构、职位空缺及存在的问题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初步建议。根据综合研判结果,对班子的调整配备提出建议。集体讨论酝酿。将综合研判和调整建议交“五人小组”讨论酝酿,形成班子配备和人选产生的初步方案。征求意见建议。对初步方案分别征求分管领导、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及归口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形成工作方案。综合考虑集体酝酿和征求意见情况,形成干部调整总体计划和个性化的干部考察方案。

  全面、历史、深入考察干部,破解考准考实难题。严格落实《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察及综合评价办法(试行)》,通过无任用推荐考察、谈心谈话、实地调研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深入全面了解干部,加强对领导班子的分析研判,解决不提拔就不去推荐干部、不推荐就不去考察干部、不考察就不去了解干部、不调整就不与干部谈话、不出问题就不严格要求干部的问题。探索建立干部监督员制度,从社区居民或离退休老干部中聘任义务监督员,加强对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督。认真做好考察前“认可度”分析、考察中“成熟度”分析、考察后“适岗度”分析,从履职情况、一贯表现、民主推荐、班子需求、人岗相适等方面综合考虑确定考察对象,避免“一锤定音”。为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善于打开工作局面的干部主持公道,不简单以票取人,切实“把马相准相实”。仔细核查“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不放过任何疑点。客观甄别干部谈话内容,善听“弦外之音”,重视分析少数人的意见。合理确定参与推荐考察人员范围,既保证熟悉情况,又代表各个层面;既做到数量足够,又做到结构合理。探索实行考察准入资质,建设一支政治过硬、公道正派、熟悉业务且人员相对固定的干部考察队伍。

  坚持预防、整治、查处并举,筑牢干部“带病提拔”的防火墙。把功夫下在平时,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预防,坚持提醒谈话制度化、经常化,对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对一些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小毛病“小题大做”、防微杜渐;对一些传染性、危害性强的“病菌”,早打预防针。严格落实选拔任用组织程序,防止随意变通、程序空转。实行“廉政双重两次鉴定”制度,动议环节提前征求上级纪检部门意见,将有问题的干部“屏蔽”在组织视野之外,考察环节同时征求本级和上级纪检部门意见,为干部选拔任用扣好“双保险”。严格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对大额财产、多处房产等进行详细核查,确保核查工作不出错漏、不现“真空”。实行“人选双公示”制度,对新提拔人选进行考察公示和任前公示,有问题反映的,在未调查核实清楚之前,一律不予考虑,防止“带病提拔”。每年开展贯彻《条例》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县区每2年轮回一次,市州和省直部门每3年轮回一次。明确工作责任,按照“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严厉惩处、“零容忍”。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0日 16:39 来源:青海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