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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国税局:四举措践行“严以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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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以用权是“三严三实”的核心,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国税局结合税收工作,采取四项措施落实“严以用权”的要求,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使“严以用权、依法用权”观念深入人心。采取聘请专家辅导、局领导和支部书记上党课、制作专题板报、开辟学习专栏、开展税收知识竞赛、全员参加“学法达人”月月赛活动、组织学习研讨、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干部法治意识。加大培训力度,举办为期20天的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业务知识和税收执法技能为重点的全员培训,进一步提升了税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是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权力。严格贯彻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依法组织税收收入。结合“依法治税年”活动,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强化执法督察,将执法督察、执法监察和效能考核相结合,按季对重点环节、重点工作分级进行检查、抽查,并将检查结果与绩效考核有机结合。各税源管理单位专门指定1名科室领导抓执法检查、执法督察工作,每月局务会上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专题汇报。加大追究力度上半年,执法过错追究8人次,追究金额1000元。

  三是落实简政放权,严格贯彻落实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相关文件。认真落实税务总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制度,公开权力清单,规范执法运行,对税务行政审批、征收等8类113项执法权力进行清理,在公开的清单外不再实施其他行政审批。落实进户执法审批制度,避免多头、重复进户执法,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四是完善各项制度,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修订完善和细化财务支出审批事项、公务接待、车辆运行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制度办法。特别在经费支出审批方面,除工资等正常支出外,制定了一万元以上支出执行大额审批制度,5万元以上支出由局长办公会研究,10万元以上支出由党组会研究等管理制度,并坚持按规矩、按制度行使权力。同时,强化“两权监督”工作,上半年,通过执法监察子系统核查疑点数据167条,制发执法监察建议7条,并进行整改落实。对“三公”经费支出、政府采购和科级非领导职务选拔任用工作等方面进行了监督,确保各级领导和税务干部规范用权、严以用权。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1日 17:06 来源: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国税局 编辑:杨安琪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