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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要做到“干净”+“干事”

河北省武强县委组织部 高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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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出“好干部”标准问题,要求党员干部要“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这“三句话”是对好干部标准的高度概括和朴素表达,为我们加强新时期干部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党员干部作为改革的推动者,只有坚持做到“干净”做人,才能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还要善于谋事,才能“干事”,而且要干成事。

  干净,就是要干干净净为人、堂堂正正做人、正正经经做事,要用无私品格和高尚情操去赢得人民群众的赞誉。不干净的官叫贪官,老百姓痛恨,为人民群众所不齿。在干净中干事,在干事中干净,才能称得上是一个爱民、为民的好“官”,老百姓才会“爱戴”。要干净就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党性修养,常思贪欲之害,常除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官之德。要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警钟长鸣;慎独、慎小、慎微,防微杜渐,做不为私欲所扰,不为权力所乱,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真正以勤政造福于民,以廉政取信于民,以干净干事立足于民。

  干事,就是要做事。既已为“官”掌权,就要把认认真真尽职、踏踏实实做事作为天职,廉洁自律,行得端,站得正,勤奋工作,不允许混事不干事、谋人不谋事,更不能允许自己不干事影响别人干事。然而,当前确实也存在很多“老好人”,他们一事当前先替自己打算,权衡个人得失,对党和人民的事业缺乏事业心和责任心,在岗位上“打太极拳”,待人上“一团和气”,处事上“八面玲珑”,在社会上“交友广泛”,在单位里“左右逢源”,讨得领导“欢心”,受得同事“欢迎”,严重影响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同志的正常工作。

  “干事”和“干净”是党员干部的两面镜子。党的干部特别是广大基层干部,更要深刻理解其中的含义,真正做到一要干事,二要干净,在实际行动中树立基层干部的新形象,着实提升政府公信力。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6日 18:46 来源:河北省武强县委组织部 编辑:杨安琪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