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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国税局“七强化”从严从实加强干部队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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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国税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采取“七强化”,从严从实加强税务干部队伍管理,努力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一是强化思想教育。认真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通过采取聘请专家辅导、开辟学习专栏、组织学习研讨、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坚持中心组成员率先学,各支部带头学,全局干部深入学,力求学深学透,入脑入心,融会贯通。以党组中心组、各科室、党支部学习为平台,加强和改进政治学习,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局党组成员和各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确保党员干部政治学习不少于24学时。

  二是强化作风建设。全面落实作风建设“巩固深化拓展”活动要求,锲而不舍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改落实,继续深入开展明察暗访、“三清三审三察三治”活动,着力从改进“慵懒散”的工作作风和转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机关作风抓起,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倡导“马上就办”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认真贯彻执行《新疆国税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

  三是强化纪律约束。把握新常态下严肃纪律的新变化、新要求,牢固树立“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的思想观念。组织干部认真学好宪法、党章、党纪政纪税纪条文,以及岗位履职所需要熟悉的法律法规规章,做到心中有规矩,行为有准绳。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廉洁自律“十五不准”、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及婚丧喜庆事项报告制度等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切实履行“两大责任”,经常性地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情况,督促依法行政、依规办事,确保每个税务干部都不踩“红线”,不破“底线”,不碰“高压线”。

  四是强化权力规范。建立健全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的风险管理机制,及时提醒纳税人涉税风险,做好外部风险防范,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建立健全以依法行政、规范税收执法为重点的税收执法督察机制,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深入开展“依法治税年”活动,把法治的要求贯穿于税款征收、落实政策、纳税服务、税收征管、内部管理等各个环节,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高效执法、廉洁执法,创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五是强化日常监督。进一步完善各种监督力量协调工作机制,落实好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工作。突出重点抓监督,主要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执行、总局三个服务、三个实在、三个禁止要求的落实、绩效管理的推行等方面加强监督,确保上级重要决策部署得到认真贯彻落实。围绕坚持组织收入工作原则、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规范税收执法、改进纳税服务等方面加强监督,确保重点工作的推进和税收职能的发挥。围绕各岗位行使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加强监督,确保“两权”规范运行。围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发票管理、涉及人、财、物等高风险的环节加强监督,确保廉政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六是强化制度落实。按照十八大以来从严管理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要求,全面梳理现有涉及干部管理方面的制度办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从上下班、请销假和着装等小处抓起,从规范执法、严格减免税规程等细处着眼,从优化服务、强化监督和责任追究等难点破题,加强制度的落实,用制度规范,用制度管人、管事,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和事,严格问责,敢于动真格,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过强化建章立制和狠抓落实,使全局的干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为税收中心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七是强化责任追究。对违纪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一案双查”,外查偷逃骗税,内查为税不廉。严肃整治慵懒散拖贪,对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不认真履职的干部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进行组织处理。对各部门或个人出现执法、廉政、服务方面问题,既追究主体责任也倒查追究监督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9日 17:35 来源: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国税局 编辑:杨安琪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