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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国税局以中央“四点新要求”严把节日廉洁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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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国税局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认真学习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时时铭记事事坚持处处上心 以严和实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的讲话精神,对照习近平同志对“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提出的两个“凡是”和四点新要求,细学严对实干。学习会上,党组书记、局长吴碧伟强调:中秋、国庆将至,为加强节日期间廉政建设,大力弘扬勤俭过节、文明过节的良好风尚,莲都区国税局要强化四项举措,严把节日廉洁关。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过节。

  一是严明纪律要求,架设“高压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局中秋、国庆期间加强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要求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杜绝节日期间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乱发钱物、违规使用公车、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廉洁文明的节日环境。

  二是强化提醒教育,打好“预防针”。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强化廉政预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借助廉政管理信息系统的推行运用,组织全体干部重温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不断提醒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锁好思想“保险箱”,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做到“过节不失节”。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绷紧“廉政弦”。通过明查暗访、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科室节日期间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严防“节日病”发生。同时,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查办党员干部节日期间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举报,纠正存在的问题。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捅破“隐身衣”。加大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节日期间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的责任,不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8日 08:09 来源: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国税局“三严三实”活动办公室 编辑:路平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