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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警钟常鸣 筑牢干部“思想防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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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云南省广泛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中,为进一步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切实把纪律挺起来、严起来,让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多层次、多角度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筑牢党员领导干部“思想防御系统”。

  升级警示教育基地

  提升基地适应需求。随着反腐败工作的大力推进和形势的不断转变,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警示教育基地的改版提升工作。2015年6月,云南省纪委监察厅再次对云南省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升级改版。同时,大理州、曲靖市、红河州等地分别对所属警示教育基地进行改版,增加了大量身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十八大以来查处的社会影响力较大的案例,做到“与时俱进,耳目一新”。全省各单位、各部门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中,分期分片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到辖区内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观看案例展板和警示教育短片、参观监区场所、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党员干部们都说,“零距离”的警示教育更具感染力和震慑力,让自己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云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今年1至8月就接待227家单位,1.8万人次,进行了216场警示教育。

  搭建“法纪宣讲平台”

  近年来,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拓宽警示教育平台,把警示教育一线拓展到庭审现场。通过庄严肃穆的法庭,犯罪嫌疑人的深刻忏悔,庭审现场的氛围,让旁听党员干部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

  2015年来保山市昌宁县纪委和县人民法院联合搭建“法纪宣讲平台”,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走进庭审现场,接受现场教育,共组织庭审教育2期,90名党员干部接受现场警示教育。

  为规范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红河州开远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旁听庭审警示教育制度的通知》,要求市法院开庭前将相关情况报市纪委,市纪委根据案情有针对性地安排职务相近、工作环境相似的党员干部参加旁听。庭审后,旁听人员要深入剖析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主客观原因,撰写心得体会文章报市纪委备案。

  红河州泸西县制定《泸西县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庭审“零距离”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对警示教育进行规范的安排和部署。

  公开曝光震慑腐败

  2015年以来,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官方网站、电台、电视台、报纸和会议形式,通报纪律审查案件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情况。通过曝光,发挥震慑作用,对广大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更具针对性。

  8月17日,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通报称:“2015年7月,云南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1起,处理5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8人。”此类通报,在云南省及16个州市的纪检监察网站,随时可见。

  昆明市纪委通过“春城晚报”通报了九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起到较好的教育警示作用,进一步严明纪律。

  8月17日,文山州贡山县召开全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该县两起典型案例,全县200余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播放案例长鸣警钟

  为强化警示教育的针对性,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用好身边的典型案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曲靖市纪委监察局利用每周职工大讲堂的平台,适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看警示教育片。怒江、丽江等地适时组织召开党员干部领导大会,集中收看《人生不能重来》、《警示录——狂妄与贪婪》等警示教育片。

  保山市昌宁县拍摄了《“狂妄”的代价——原昌宁县委常委、田园镇党委书记刘杰腐败案警示录》,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写出心得体会,让典型案例成为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的“活教材”。

  保山市纪委监察局从十八大以来在全市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中,选取62个典型案例,汇编成《案警实录》一书,供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学习。

  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组织全省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观看《决不能背离忠城干净担当》,用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加强队伍建设,坚决防止“灯下黑”。(云南省纪委)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1日 08:11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路平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