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云南省普洱市国税局:增强严以用权定力 树忠诚干净担当新形象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9月17日,普洱市国税局召开2015年第四季度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专题学习研讨。市局党组班子成员、实职副科以上干部、10个县(区)局党组书记共42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首先是自己受教育》(中共中央组织部《组工通讯》2015年第43期)、《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决定》、《中共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4.08”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查处税务人员违纪违法情况的通报》、《浙江宁波国税乐伟工低价收购房受贿案》、《云南曲靖国税徐国柱福利企业退税玩忽职守案》等文件资料及案件通报。通过学习,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充分认识到民为权之根,需牢记;权为公之器,需慎用;严为权之径,需笃行。

  会议围绕“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主题进行了研讨。市局党组书记带头,部分县(区)局党组书记及市局部分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发言。交流发言中,有的同志吐露“牢记根本、以严笃行,在担当用权中展现自身价值”心声,有的同志表明“只有心中有戒,才能用好权”态度;有的同志作出“人事干部要率先践行严以用权”承诺;有的同志表示“心有明镜、行有底线、为有境界,才能切实用好财务权人事权执法权”;有的同志表态“要用‘四有’标准来践行严以用权”;有的同志对“县局长正确行使权力”作了思考。研讨指出,当前全市国税系统中,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用权不严的现象,主要表现在:有的领导干部手中有权不善用,干工作好高骛远、急于求成、不求实效;有的有权不想用,不怕不干事,就怕干出事,手中有权不思考、不决策、不担当;有的奉行“老好人”思想,手中有权不敢监督,怕得罪人;有的有权乱用,在日常管理、纳税服务、风险防控、纳税评估、征管档案管理工作中不讲规矩,随意用权。

  会议要求,一是始终抓牢严以用权这一领导干部作风的核心问题。深刻认识严以用权的现实意义,把严以用权当作检验干部思想的“试金石”、对照言行举止的“镜子”、衡量规范标准的“尺子”。准确把握严以用权的重要内涵,用权为民,依法依规依纪办事,摒弃特权意识。清醒认识严以用权承上启下的核心地位,上承修身要严,下启律己要严,只有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谨修官德,锤炼权德,树牢为民意识,树立强烈的规则意识,真正做到按纪律规矩办事,才能心有所畏、行有所止、遵纪守法、为政清廉。二是切实增强严以用权的定力。增强定力,就是增强意志、品质、自信和境界。要在勤学善思中保持政治定力,在科学谋划中增强战略定力,在实践创新中修炼执行定力。三是严以用权,树立忠诚干净担当新形象。在严以用权上做表率、强担当、干实事、干成事,以新表现助推普洱国税事业新发展。在用权标准上,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在用权过程中,心存敬畏、一严到底,有权不任性、不妄为。在用权决策上,既要严用、慎用,也要敢用、善用。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2日 17:31 来源:云南省普洱市国税局 编辑:杨安琪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