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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国税局召开“三严三实”专题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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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从严落实组织人事纪律,促进立规执纪,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国税局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全市国税系统处级以上干部、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学习会。会议传达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精神。

  呼和浩特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连翰围绕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紧扣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在国税系统巡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对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做了安排和部署,强调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一要加强学习培训,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熟悉《条例》主要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全面掌握《条例》各项规定;二要切实贯彻落实,深化巡视工作。市局党组要切实加强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工作机构,每年至少研究两次巡视工作,对重大问题随时进行研究随时处理。被巡视基层单位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巡视工作,按照“巡视前即知即改、巡视中立行立改、巡视反馈后全面整改、专项巡视推进持续整改”的要求,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发挥巡视预防、惩处、遏制、治本作用。三要完善配套制度,健全制度体系。要以《条例》为基本依据,按照总局、区局修订出台的一系列意见、规范要求,结合绩效管理标准和全市重大工作部署和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进一步规范体制机制、巡视内容、巡视流程和队伍建设,确保《条例》的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四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要加强对《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问责机制,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对不执行或不规范执行的严肃问责,切实维护规定和《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0日 15:54 来源: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国税局 编辑:杨安琪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