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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国税局领导班子开展“严以用权”专题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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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9月30日,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国税局处级领导干部开展“严以用权”专题研讨,重点围绕如何坚持用权为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的纪律,按规则、按制度、按法律行使权力,敬法畏纪,为政清廉,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如何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监督,不搞大权独揽、独断专行等开展研讨,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毛卫东作专题发言。

  毛卫东指出,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严以用权”,权是核心、用是路径、严是标准。作为税务部门的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提升法治素养,带头依法办事、依法治税,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法定程序行权用权,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认真遵守党组议事规则,注重会前酝酿、沟通协调和准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研究部署重大工作时要突出“两权”监督,对经费和基本建设项目的安排、大额物品采购、大要案审理和重大政策问题等事关税收工作全局的重大事项,都要严格按组织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集体决议。

  毛卫东强调税务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执法部门,税务干部要按照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要求,正确行使税收执法权力,自觉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一要把法治理念贯穿税收执法始终,切实促进严格执法。要坚持依法征税、依法征管、依法审批和依法处罚,坚决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二要把公平理念贯穿税收执法始终,切实促进公正执法。在执法理念上要崇尚公平,在执法尺度上要体现公平,在税务救济中要保障公平,为纳税人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经济环境。三要把效能理念贯穿税收执法始终,切实促进高效执法。要通过优化机制、统筹整合、提升能力和深化分析,推动税收执法提质增效减负。四要把风险理念贯穿税收执法始终,切实促进廉洁执法。要通过认真落实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加强执法风险防控和强化税收执法监督,最大限度降低干部廉政风险、执法风险和服务风险。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2日 16:25 来源: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国税局 编辑:杨安琪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