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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党委常委班子举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四次学习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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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9日,复旦大学党委常委班子举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四次学习讨论会,继续围绕“严以律己”的主题开展交流研讨。朱之文、袁正宏、刘承功等同志作了重点发言,其他常委同志参与了讨论。

  会上,常委班子成员首先集中学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加强纪律建设、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新规定和新要求。校长助理、党委组织部部长周亚明,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李尧鹏分别作了梳理和讲解。

  朱之文同志在发言时说,中国共产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严以律己是领导干部的立身之本、为政之基,也是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是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严以律己,就是要用党纪国法来严格约束自己,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一方面,我们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加强纪律建设的新要求新规定,全面认识和理解严以律己的深刻内涵和明确要求,用好正反两方面案例,从先进典型中获取精神力量,从反面典型中总结经验教训,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另一方面,我们要始终坚持严以律己、以身作则,以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约束自己,做到“五个加强”。一要加强党性观念,坚定信念、站稳立场、牢记宗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二要加强组织观念,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规矩,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三要加强纪律观念,明确纪律规矩,认清底线红线,在遵规守纪上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四要加强自省观念,对照“三严三实”的要求,真正做到“时时铭记、事事坚持、处处上心”,多作自我反省、自我批评,在慎初、慎独、慎微、慎交友等方面作出表率;五要加强监督观念,既要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党内监督,也要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把严以律己的要求真正做实、做细、做好。

  袁正宏同志在发言时说,党员领导干部在践行“三严三实”,做到严以律己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落小、落细、落实,注重细节小事,带头从我做起。联系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实际,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神和要求,把监督、执纪、问责三项职能做深做细做实;二是要明确底线、红线所在,明确学校各项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纪律约束,加强教育培训,让广大干部知底线、明红线、筑防线;三是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纪处分、组织处理、立案审查等方法措施,真正把将规矩立起来,将纪律严起来,将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刘承功同志在发言时说,严以律己,最基本的就是要严守纪律。现代社会其实就是建立在广义的纪律基础之上的。纪律也是一个组织、一个政党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保证。加强纪律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要求,更是共产党员党性修养的重要表现。落实严以律己的要求,一是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必须在政治上对党忠诚,坚守理想信念和政治方向;二是要处理好个人与组织、个人与集体、个人与事业的关系,老老实实按纪律和规矩办事,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三是要从严管理,既要按照纪律从严要求自己,又要认真抓好制度建设,在事关纪律规矩的问题上,严格管理、严肃批评,从严管好队伍,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常委同志在讨论中一致认为,严以律己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新的高度和起点上重视和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学校各级党组织来说,一是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关于纪律建设和干部监督管理的新规定、新要求,首先要做到知纪律、明规矩;二是要联系实际学校,认真落实中央的一系列新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体现在制度建设中,体现在干部管理中,体现在执纪问责中;三是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自觉做到严以律己,不断强化思想自觉和刚性约束,带头遵守各项规定,做遵规守纪的模范。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5日 07:24 来源:复旦大学党委宣传部 编辑:杨安琪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