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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清原县“四措并举”引导机关党员践行“三严三实”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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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原县以“在职党员进社区,为民服务在基层”活动为载体,积极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有效途径,切实推动党员干部深入社区转作风、办实事,着力破解“机关党员活动难”的问题,组织全县3267名在职党员参加了进社区活动,架起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连心桥”,形成了“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全方位”的党员管理新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

  设岗定责,搭建在职党员公益服务平台。全县20个社区党组织根据机关党员的意愿、特长,按照“适宜、适时、适度”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政策宣传、居务议事、家政服务、安全稳定、卫生保洁等10类岗位,按照“一人一岗”的原则,安置服务岗位3267个。同时,明确在职党员岗位职责,由各社区党组织对在职党员上岗任职、职责要求等情况,通过公开栏、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全体居民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公开承诺,发挥在职党员服务群众作用。各社区组织在职党员开展“承诺服务、惠民生”活动,要求各进社区在职党员结合群众所需,发挥职业特长,填报一份《为民服务承诺书》,明确服务事项、帮扶对象、完成时限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开。同时,承诺党员主动深入社区居民调查了解情况,向社区居民宣讲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收集整理居民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走访社区群众,结对联系困难居民,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健全机制,提升在职党员为民服务质量。在加强活动领导的同时,以建立健全相应制度为保障,把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形成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党员社区报到制度。在职党员根据就近原则,到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社区报到,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二是建立预告预约制度。每次开在服务前一周,对服务内容、时间、地点等提前预告,方便群众参与。三是建立承诺监督制度。在职党员结合志愿服务项目做出志愿服务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四是建立交流总结制度。服务结束后,组织在职党员交流心得,总结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考核评价,检验在职党员进社区成效。建立机关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双向沟通联系制度,共同掌握在职党员进社区和发挥作用情况。各社区每季度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1次情况,年末召开“评议会”,对在职党员岗位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采取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领导点评的方法进行集中评议,评议结果在社区党务公开栏公开,并将评议结果反馈给在职党员所在单位,作为评选先进、提拔晋级的重要依据。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30日 17:13 来源:辽宁省清原县委组织部 编辑:李佳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