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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委组织部印发通知 要求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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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辽宁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李希同志的批示要求,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切实把《准则》和《条例》要求落到实处。

  通知指出,《准则》和《条例》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依法治国条件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把纪律挺在前面,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课教育的重要内容,集中一段时间加强学习教育,采取个人学、集体学、专题辅导、交流研讨等方式搞好学习,原原本本地学、逐条逐句地学,学深悟透、融会贯通,领会精神实质,掌握具体要求,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维护《准则》和《条例》的严肃性、权威性,强化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以道德为“高线”,以纪律为“底线”,增强从严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通知要求,每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准则》和《条例》为重要标尺,把自己摆进去,自觉衡量、对照、反思自己。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列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性分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内容,对照《准则》要求、对照纪律条款,认真查摆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真正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中,真正把各项要求刻印在干部心上,使严守党章党规党纪成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4日 08:00 来源:辽宁日报 编辑:刘佳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