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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拉尔国税局用“四个坚持”规范严以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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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新疆阿拉尔国税局紧紧围绕新疆国税局“依法治税年”主题活动,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求,把规范执法作为严以用权的基本准则,把为民收税作为严以用权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增强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有力推动了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坚持依法行政,厘清权力清单。严格执行税务总局制定的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引导合理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积极推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举办法制培训班,增强干部法治意识。全面落实纳税信用管理办法与税收“黑名单”制度,客观公正的开展纳税信用级别评价。

坚持政务公开,完善权力审批改革。继续做好税务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落实税法援助调解机制,妥善化解处理各类涉税争议事项。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及时张贴减负清单和涉税资料,全力抓好纳税服务规范1.0版、2.1版和征管规范1.0版的落实。

坚持风险防控,提高督查效能。推行运行国税系统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执法风险的识别和防范。实行点、线、面督察并举。在点上,对税收执法权集中的部门开展解剖式的执法督察和执法监察;在线上,对执法风险相对较高的重点行业和执法事项组织专题督察;在面上,运用税收执法疑点信息库及其他信息化手段,及时发布涉及面广、指向性强的疑点指标,及时应对处理执法风险。

坚持“两权”监督,防范廉政风险。进一步完善稽查、纪检监察联席交流制度,同时,积极开展“一案双查”工作,认真落实纪检监察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制各项要求。通过纪检监察对稽查办案事前、事中和事后三环节全程跟踪介入,规避执法风险,筑牢廉政意识。运用执法监察和“一岗双责”落实检查等手段,加强对财务管理和内部行政管理的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2日 10:57 来源:新疆阿拉尔国税局 编辑:杨安琪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