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自觉践行“三严三实” 从实解决突出问题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局长 薛庚武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三严三实”是习近平同志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提出的。他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言简意赅、内涵深刻,贯穿着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内在要求,阐明了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丰富了管党治党的思想理念,为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在税收工作中践行“三严三实”

  “三严”是基础,是根本,集中体现了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三实”体现了我们党的思想路线,体现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基本原则。具体来讲:

  严以修身,就是要求地税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在税收工作中就要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以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标准和税务职业道德操守严格要求自己。

  严以用权,就是要求地税干部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在税收工作中就要坚持不懈地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规范执法,不折不扣地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严以律己,就是要求地税干部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在税收工作中就要坚持用党纪国法、税法税纪约束自己,把住思想和行为的关口。

  谋事要实,就是要求地税干部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

  创业要实,就是要求地税干部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在税收工作中就要敢于担当、勤于实干,困难再大也要克服,矛盾再多也要解决。

  做人要实,就是要求地税干部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不断取得作风建设新成效。在税收工作中要就要要对党、对组织要忠实,对同志、对群众、对纳税人要诚信,说实话,办实事,做实功,谋实效。

  二、加快从“要我做”到“我要做”的作风转变

  “三严三实”是作风建设的标杆、领导干部的标尺,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又提出了新的要求。从以前扎紧制度藩篱、严格实行他律,到现在自我约束成为习惯、变成自律自觉。可以看出,作风建设不是百米冲刺,而是一场没有终点的马拉松赛跑。习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让作风建设步入一个新的阶段,强调自律,更强调他律,强调制度约束,更强调价值引领。党员干部要主动加强自我修为,从“要我做”变成“我要做”,积极的去追求修身的更高境界。

  “要我做”是以外在的方式给人的一种规定,缺乏主动性,人的懒惰本性就会激发出来。一年以来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禁令频出,成为在公务员头上的一道道紧箍咒,除“四风”、树新风之效捷报频传。然而,制度再密集、不去执行就是一纸空文,执行不力或者执行走样,其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如果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处于这种“要我做”的状态,作风建设不仅永远在路上,有时还会走退路。他律是低境界,只是不违反制度规定和相关约束;自律是较高境界,会清醒地认识到不可为之事,不突破底线,不闯红线;自觉是高境界,能在自律的同时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并自觉律他。“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就是强调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彻底抛弃“要我做”的心态和状态。“我要做”,是内心的一种自我服从,是实现自我选择、自我管理的一种成就感、荣誉感,是跟自己感受、愿望、利益等密切相关的事情。领导干部要清醒的认识到作风建设“要我做”不如“我要做”,要自觉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自我修炼、自我完善。把先贤的美德才学化为自身习性功力,既加强“修”又注重“养”,于公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公而忘私;于私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克己慎行。经常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思想境界高、个人修养好、工作能力强。把自己塑造成一名党和人民的事业需要的好干部。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广大党员干部只有主动的自我转变,才能将作风建设由他律变为自律,由外在规则变为内在价值,真正将改进作风落到实处,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三、坚持不懈提升地税服务能力

  在税收工作中践行“三严三实”的效果如何,最终要体现在服务三秦发展、服务广大纳税人的实际成效上。我们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立足发展大局,以满足纳税人正当需求为导向,扎扎实实做好工作,促进地税职能作用充分发挥。要坚持依法科学组织税收收入,认真贯彻组织收入原则,既要强化征管、堵漏增收、应收尽收,又要坚决防止收“过头税”,确保收上来的每一分钱都是“真金白银”,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财力。要找准落实税收政策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和用力点,最大限度地释放政策效应;深入开展税制改革调研,重点围绕服务发展和地方税体系建设,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切实抓好税制改革措施特别是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厘清税收执法权力事项,实行“权力清单制度”,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坚持纳税人至上,积极转变职能,优化服务,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促进纳税人提高税法遵从度。当前,要着力解决在税务行政审批、办事效率、办税负担、纳税诚信、规范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水平。要紧扣陕西经济发展实际和税源状况,坚持专业化信息化方向,优化征管资源配置,稳步实施分类分级管理,突出信息技术支撑作用,积极构建现代化地方税收征管体系,更好地推进陕西经济社会发展。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4日 15:45 来源: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编辑:杨安琪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