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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三严三实” 整治“为官不为”

青海海南州委常委、纪委书记 华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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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以来,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海南藏族自治州州委相关措施得到落实,反腐败和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不断强化,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进一步规范,干部作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干部的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明显减少。然而,少数领导干部感慨“为官不易”,没有了干劲;个别干部吐槽“多干多错”,丢了精气神。这种消极心态表现在工作中就是,有的安于现状“不想为”,有的怕担责任“不敢为”,有的能力不足“不会为”。在其位不谋其政,讲清廉而不担当,求干净却不干事,如果任由这种不良风气发展下去,轻则影响各项工作开展,重则败坏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说到底,无论不想为、不敢为,还是不会为,其思想根源都在于人为地将“守规矩”和“干事业”对立起来。其实,严以用权和干事创业不是对立关系,严以用权是为了更好地干事。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不是让干部用权时缩手缩脚,而是要在纪律规矩内办事。作为领导干部,就要增强担当意识,既不胆小怕事,又不任性妄为,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做出好的决策,让权力发挥最大功效,为群众带去更多福祉。

  针对目前在少数领导干部中出现的“为官不为”、“权力休眠”现象,我们积极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紧密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海南州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海南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暂行办法》,通过健全完善制度,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雷厉风行地向“庸、懒、散、混”等“为官不为”现象亮剑、开刀,积极构建权责对等、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牢牢把握“有为才会有位,有位就要有为,为官就要为民”的鲜明导向,努力营造齐心协力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明确整治内容。围绕执行不力、不敢担当、推诿扯皮、作风不实四大类型,重点对20种“不作为”进行画像:一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二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三是落实不到位、不催不报告;四是简单“应付”、交差了事;五是电话调度、遥控指挥;六是知难而退、回避矛盾;七是怕担风险,不敢碰硬;八是监督不力,当“老好人”;九是患得患失,优柔寡断;十是疏于学习,束手无策;十一是有利的事争着管,无利的事往外推;十二是工作效率低,服务态度差;十三是有分工无合作,相互推诿;十四是工作敷衍塞责,对群众的事不上心;十五是纪律涣散、不务正业;十六是心思不在工作上,得过且过;十七是抓工作只重表面,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十八是调查研究走马观花,习惯于“拍脑袋”、“凭经验”;十九是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影响正常工作;二十是开展工作讲价钱,完成任务讲条件。

  明确整治措施。一是抓教育,强化宗旨意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把“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的价值导向,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大力倡导奋发进取、积极作为精神。二是抓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完善首问负责、服务承诺、AB岗、限时办结等制度,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来规范从政行为,强化工作纪律的刚性约束。健全和落实准确反映干部作风、工作政绩和办事能力的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考核促进干部履职尽责的激励作用,及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把“敢于担当”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三是抓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题作为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的重点,与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措施结合起来,延伸触角,主动出击,对不遵守纪律和规矩的行为严肃处理。

  明确整治责任。突出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落实。一是各级党委(党组)成立整治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将“为官不为”专项整治纳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同部署、同督查、同落实。州上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二是要求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把整治“为官不为”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制定细化专项整治方案,带头开展自查自纠。三是对“为官不为”问题不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坚持严查严管,抓早抓小,常抓不懈。按照媒体曝光和网络反映问题不放过、实名举报问题不放过、上级机关和领导批示问题不放过、典型问题不通报不放过的要求,严肃查处,让干部不敢懈怠、不敢渎职。加大监督力度,对发现的各类问题线索,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坚持“一案双查”,既严肃查处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明确整治要求。重点通过思想发动、谈心谈话、自查自纠、调研督查、健全机制五个环节,合理安排、抓好结合、协调推进,真正做到“通过思想发动,教育转化一批;通过谈心谈话,警示提醒一批;通过自查自纠,调整处理一批;通过调研督查,查处纠正一批;通过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约束一批”,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等“为官不为”的现象和不敢担当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9日 11:13 来源:青海日报 编辑:燕妮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