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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实”细看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国家税务局 吴柯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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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要真正发挥出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扬党员干部的优良作风,就必须正确把握“三实”的精髓。

  领导带头要“实”。古语有云:“教者,效也,上为之,下效之。”党员干部的各项工作能否开展好,能否出实效,关键就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把自己以一个普通党员身份摆进活动中去,使每个环节、每个方面都示范到位。因此,各级单位“一把手”要以身作则,在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自我批评、贯彻践行各个方面争先列,作表率,树标杆,以此带动广大党员同频共振、上下联动。

  衡量标准要“实”。“为尺可量短长,为镜可鉴优劣”,因此,各级党员干部必须从大局出发,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制定出公正合理的考核标准。一方面,党员干部要切记不搞形式主义、政绩工程,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以工作实绩为目标,发扬踏实肯干的作风,摒除浮夸敷衍的心态。另一方面,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走群众路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固化于制、外化于形、实化于行,以实干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长期执行要“实”。“行百里者半九十”,“一处弛则百处懈”,许多党政工作坚持一阵子容易,而落实到常态则难上加难。身为党员干部,一要把握“三严三实”的真正要义,始终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务必持之以恒,真抓实干。二要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各级单位需严防不良风气死灰复燃,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见筋见骨见行动,弛而不息地推动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31日 09:46 来源: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国家税务局 编辑:杨安琪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