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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用权“三不取”

浙江省临安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俞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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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代文学家、教育家薛宣《从政录》中有段话:见理明而不妄取;尚名节而不苟取;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意为明白事理,就不会任意获取礼物;珍惜名誉,就不会随意获取钱物;害怕法律制裁,就不敢轻易获取财物。这段话虽时过数百年,至今对党员干部仍有现实的警醒作用。

  保持厚德之心,提升“不妄取”的廉政境界。有什么样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就会有什么样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具备社会公众都必须具有的基本道德规范和共同价值观,诸如品德、忠诚、良知等,也要按照党性最强的要求,做以德为先的表率和楷模,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人格修养和职业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抵制各种不良行为。

  保持感恩之心,强化“不苟取”的廉政防线。“术自心来、心正术正、术正气正,心求形,形推心”,说的是人的心态影响思想,支配行为。诱惑多并不可怕,关键是要把持住自己。拒绝诱惑的诀窍很简单,那就是“属于你的要好好珍惜,不属于你的送到眼前也不能伸手”。每一名领导干部都是在组织的培养、群众的举荐下,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的,必须时刻懂得感恩,懂得知足,时刻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定力,不因名利而浮躁、而沉沦。

  保持敬畏之心,践行“不敢取”的廉政要求。“善治人者,能自治也”。权力是把“双刃剑”,领导干部对于手中掌握的权力要有所“怕”。这个“怕”字就是讲要对权力有所畏惧、有所忌惮,始终保持一种敬畏之心,牢记责任永远大于权力,时刻把责任放在第一位,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严格按照纪律、原则和程序来办事。清楚什么人不可交、什么事不可做、什么地方不可去,顶得住压力、分得清丑恶、经得住诱惑、守得住底线,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履职尽责。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1日 11:31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