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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解决问题的成效取信于民

——辽宁从严从实解决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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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大石桥市黄土岭镇林业站原站长苏德福骗取国家蚕场补种植专项款1.5万元,被开除党籍、公职,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盘锦市双台子区铁东办事处统一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宝利侵占修村路国家奖补资金,被开除党籍,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昌县建昌镇建昌街村党支部原书记冀海山挪用村集体资金,贪占8100元用于个人消费,被开除党籍,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深化县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辽宁高度重视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以严的精神、实的行动、硬的作风贯穿解决侵犯群众利益问题的全过程,真正向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宣战,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群众利益无小事。辽宁把解决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严格要求,扎实推进。省委书记李希明确提出,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敢抓敢管、真抓真管,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严不实问题解决好,让人民群众看到感受到专题教育带来的成果和变化。辽宁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县(市、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认真解决基层干部侵犯群众利益问题的通知》,在全省进行部署安排。各市、县(市、区)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解决问题的成效关键看整改。铁岭市制定下发了推进问题整改的意见,对查摆出来的班子和个人问题全部实行项目化管理,对整改落实措施公开承诺,目前全市纳入整改方案的问题80%得到解决。阜新市为每名县(市、区)领导班子成员量身定制问题清单,通过下发整改函、定期通报、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抓好问题整改,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各县(市、区)委普遍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进行分析研判,弄清问题性质,找到症结所在,拉清单逐条认领,明确工作标准和具体时限,做到边查边改边见成效。

  各级党委始终把集中攻坚、专项整治作为推动问题解决的重要抓手。辽宁省委制定下发《关于深入整治“不严不实”突出问题的方案》,指导县级突出抓好整治懒政怠政,“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问题;权力滥用、运行不规范问题;忽悠、弄虚作假问题;基层单位办事难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5个方面专项整治。鞍山各县(市、区)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对机关作风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和执纪查处,先后对152人进行追责问责,对50个单位的问题进行媒体曝光。朝阳市开展了三批集中排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典型信访案件活动,办理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信访案件77件,解决了中心城区1.3万户动拆迁居民回迁难的问题。截至目前,全省已整治“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问题1100余个,查处滥用权力、运行不规范问题600余个。

  立足长远,标本兼治。辽宁省委始终把建章立制工作作为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重要保障,推动县(市、区)在建立健全制度、贯彻执行制度上下功夫,对那些违反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坚决查处,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盘锦市出台了《推动“为官有为”整治“为官不为”办法(试行)》等系列制度规章强化刚性约束;锦州市成立党风廉政建设督查领导小组,对各县(市、区)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单位进行追责整改。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5日 10:55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