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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干部损害群众利益 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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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通榆县乡镇农机站3名干部违规为他人办理农机大户相关手续,致使123.54万元的政府农机补贴被侵占。2015年10月29日,通榆县纪检监察部门决定给予这3名干部党纪政纪处分。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吉林省聚焦基层群众身边事,认真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整治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吉林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领导责任,全省共建立领导干部专项整治联系点2019个,各县(市、区)的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分别联系包保1至2个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和窗口单位。省委组织部还会同省纪委、省直机关工委组成由3名厅级领导干部带队、9名处级干部参加的专项督查组,分赴市、县开展调研督查。9个市(州)成立专项整治督导组共54个,到县乡巡查督导,开展明察暗访。

  作为农业大省,吉林农村人口多,惠农资金多。通过摸底排查发现,政府涉农资金、补贴款等,被个别基层干部“雁过拔毛”、巧立名目克扣截留,或以其他方式侵占。通过基层干部自查、座谈走访查、网络征询意见查等多种方式,经县、乡党委核实确认,全省60个县(市、区)共排查梳理乡村干部不作为问题线索2541件、乱作为904件、贪腐谋私412件。

  2015年起吉林省还将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纳入巡视工作重点任务。在省委首轮巡视中,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439件,处分371人。此外还拓宽群众监督举报渠道,持续曝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以求强化震慑。省纪委监察厅网站专门开通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监督举报专区;2015年7月初,省纪委设立“随手拍”手机举报平台,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可“一键直达”省纪委……

  另外,对排查的问题线索,吉林省还通过纪检机关、审计部门等进行核查,准确界定问题性质,对不构成违纪违法的,开展约谈、提醒、诫勉谈话;对构成违纪违法的,严肃查处;对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村干部,明确不再作为明年村“两委”换届提名人选。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省共解决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2232件,其中限期改正1632件、主动退赔93件、惩戒处理507件。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7日 07:56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路平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