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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村民有好处的事再难也要干”——记辽宁锦州北镇市正二村党支部书记王桂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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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勿忘百姓”,四个大字挂在辽宁锦州北镇市正二村党支部书记狭小的办公室里特别显眼。

  20年前,土生土长的农村女干部王桂兰当选为村党支部书记,担起了村里37万元的巨额债务;20年后,落后的乡村脱贫致富焕发生机。

  村支书的亲戚就得吃点儿亏

  正二村中央的一条主路是个断头路,两头都是死胡同,外边来的车开进来容易,想开出去就难了。打通这条断头路,方便村民进出,成了村民多年的夙愿。可通路要扒房子、推大墙、占园子,300多米的施工区涉及东西两头10户村民,两任村干部都望而却步。而恰巧,王桂兰母亲、大伯的菜园子和四叔的家就在施工区内。

  “千难万难难不过一个决心,既然是对村民都有好处的事,再难也要干!”王桂兰决心要把这件事办成。但王桂兰一连几天做工作,母亲、大伯和四叔没有一个同意的。

  工程如期开工,首先要扒四叔家的门房。不到半天工夫,四叔家的门房、大伯和妈妈家的园子都扒开了。

  拆迁过后,患慢性白血病的王桂兰病情再次发作,住进了医院。在医院待了没几天,她就又回到村里,出现在修路现场。两个多月的艰苦努力,几代人梦寐以求的东西村路终于修成了,宽阔的柏油路直通每家每户。

  王桂兰的大弟弟王国贵对她也不满意。2002年,根据相关政策,村里决定把集体所有的撂荒地按每亩每年70元承包出去,但许多村民都选择外出打工没人响应。王桂兰就劝弟弟王国贵以70元每亩的价格承包了18亩撂荒地。不过没过多久,王国贵就发现撂荒地降价了,有人承包一亩地才50元。“我承包的地也要减价。”王国贵的要求被王桂兰一口回绝,她说:“承包合同签了不能改。村支书的亲戚就得吃点儿亏。”

  为了村里事啥都可以豁出去

  村民受损失,王桂兰可不干。

  一年盛夏,大雨倾盆,河水暴涨。由于上游石场的废料堆积在河道致使洪水泛滥,10多户村民的庄稼被淹。村民们拍照收集好证据讨说法,被石场负责人拒之门外。镇领导出面协商,石场的负责人仍仗着其主管部门强词夺理。王桂兰拍着桌子怒斥道:“给百姓伸张不了正义,我这村书记不当了!”

  王桂兰找到石场的主管部门,摆事实、讲道理。听完王桂兰的申诉后,主管部门当即开会研究解决方案,没多久就为受损农户进行了合理补偿,还对河道进行了清理。

  2013年8月,正二村一公里外的一个沙场上,因沙坑附近没有警示标志,也没有护栏,两个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不幸在沙坑内溺亡,其中一个孩子是正二村村民何志良的孙子。事后,何志良找沙场老板讨说法,但老板躲了起来,怎么也找不到。没过多久,何志良突然接到王桂兰打来的电话,通知他去协商赔偿的事。原来王桂兰和镇政府领导一道,费尽周折找到沙场老板,并做通了工作让他对孩子家属进行赔偿。

  父老乡亲的事就是精神支柱

  1∶10,这是王桂兰与常人血小板的比值。医生说,除了白血病,王桂兰还患有严重的糖尿病,两腿发生神经病变,青一块紫一块,这样的病人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对此,王桂兰却满不在乎。为了让村民过上像城里人一样的生活,她争分夺秒。“能走到现在,是父老乡亲的这摊事儿,给了我精神上的支柱。”王桂兰说。

  在正二村,每个角落王桂兰都熟悉,为了不辜负乡亲们的信任,她时时处处都把村民的事放在心上。平日里,办低保手续、医保报销、上户口这样的事,王桂兰都主动替村民跑,有时镇上办不了,她就跑市里办。村民之间闹矛盾、两口子吵架,只要王桂兰知道了,她都要到场调解。时间长了,连外村的群众遇到纠纷,也来找王桂兰。

  王桂兰的大女儿在城里成家后,多次劝她到身边享享天伦之乐。王桂兰却总是推辞,她说:忙完这一阵儿,就去跑招商引资的免烧砖项目,这样村里每年又能多出几万块钱的收入,她打算把这笔钱投到70岁以上老人的福利和留守儿童之家上。

  村民岳俊华说:“王书记为我们办的事,就像天上的星星,能够看得见,就是数不清啊!”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4日 06:21 来源:光明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